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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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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2-3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12日15:00至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4楼大会议室(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及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386,635,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9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386,337,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

 4、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领导等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内容详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结果:同意386,57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99%;反对47,700股;弃权8,000股。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须报中国银监会陕西监管局批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黄笑万、崔娟。

 3、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黄笑万律师、崔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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