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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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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2-04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2)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偿款原因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晚,收到淮滨县财政局就公司淮滨分公司搬迁补偿金800万元人民币。该笔补偿金是2012年6月22日披露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及2012年7月19日披露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二、对公司影响

 1、鉴于新厂已建成投产,此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补偿费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在以后年度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若按上述条件,则本次搬迁取得的补偿可以弥补本次搬迁涉及的相关损失、支出及费用,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

 三、其他

 具体协议尚未签订,待落实后及时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关注搬迁进展及补偿金到位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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