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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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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2-02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及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文)等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分红政策相关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需明确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事项,并形成相应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政策。

 3、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使本次制定的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更科学、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反映广大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诉求,现就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投资者可在8月14日和8月15日将意见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公司,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1883301、51883338(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传真:(025)51883366、51883338

 电子邮箱:suxj@ppm.cn 、zhengquan@ppm.cn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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