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基金法)是规范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与投资管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自2004年6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基金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底,全国69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已达2.2万亿元,是2003年底的8.5倍,基金持股市值约占当时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的7.8%,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加上原立法时的条件限制,使部分应当纳入调整的内容因条件限制或认识分歧而在法中未作规定,法律已规定的部分内容也因情况变化需要进行必要调整。为此总结基金法的实施经验,研究当前投资与基金业发展存在问题,适时对基金法作出必要修改,不仅是基金业健康发展,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而且能极大推动我国实业投资和经济结构调整。
□朱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