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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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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2-02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2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A座写字楼16层公司6号会议室举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详见2012年5月29日、2012年7月20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代理人:自然人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2年8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本公司16层7号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010-82306909)登记(须在2012年8月7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A座写字楼17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28。

联系人:郭民清、秦芳

联系电话:010-82306399

联系传真:010-8230690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8月9日(星期四)召开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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