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集情况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喜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0,369,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54%,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公司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以下特殊表决议案逐项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工商注册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为7036.9667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为7036.9667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