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洁
时隔一年,阳光城(000671)再度宣布推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97名激励对象授出总量4875万份的股票期权,本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元。相比前次激励方案,阳光城新的股权激励方案对业绩的要求则更高。
2011年7月,公司以原定的《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的范围已不能适应公司扩张对人才引进的需求为由终止了股权激励草案。
较上次被终止的股权激励计划,无论是激励人数、授予股权份额、期权有效期均有调整,且在行权价格上也略高于此前。
公告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7人,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起4年,授出的股票期权于授权日开始,经过一年的等待期,在之后的3个行权期分别有30%、30%、40%的期权在满足业绩条件的前提下获得可行权的权利。
作为条件,公司在2012年-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7.5%、18%、18.5%;净利润增长率以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分别不低于35%、70%、105%。
而此前被终止的股权激励计划中显示,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量3165万份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共7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97元。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6年。五个行权期分别有20%、20%、20%、20%、20%的期权在满足业绩条件前提下获得可行权的权利。
作为行权条件,阳光城要在2011年-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15.5%、16%、16.5%、17%;2011年-2015年净利润较其前三年净利润平均数增长不低于26%、27%、28%、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