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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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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2-02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23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代表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见下表:

议案

序号

议案

内容

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52,003,685100%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252,003,685100%通过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52,003,685100%通过
《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252,003,685100%通过
《关于出资设立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的议案》252,003,685100%通过
《关于出资设立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7,620,100100%通过
《关于注销子公司马鞍山华菱客车有限公司的议案》252,003,685100%通过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李明文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人
代表股份总数(股)252,003,685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2.11

关联股东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57,614,793股)、史正富(持有股份52,297,122股)、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8,526,946股)、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2,599,723股)、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9,636,112股)、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3,708,889股)在审议上述第6项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李明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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