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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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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2—02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电厂上网电价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关于核定黄埔电厂5、6号机组等发电企业脱硝电价的批复》(粤价[2012]159号文),文件指出: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本公司占97%股比)2台300MW机组的脱硝工程通过国家环保部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本公司占100%股比)6、7号机组的脱硝工程均通过广州市环保局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得到省环境保护厅的确认,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83号)规定,同意上述电厂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增加0.8分/千瓦时(含税)的脱硝电价。广州恒运热电(C)厂、广州恒运热电(D)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调整后的含税上网电价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0.529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电价)
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7机组0.5831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电价)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0.529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电价)
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9机组0.529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电价)

上述电价调整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按照广州恒运热电(C)厂、广州恒运热电(D)厂2011年12月上网电量以及2012年计划全年上网电量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增加2012年全年营业收入约4,800万元,对本公司2012年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核定黄埔电厂5、6号机组等发电企业脱硝电价的批复》(粤价[2012]159号文)。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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