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7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饶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陈凯先生的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聘任饶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自公司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止(饶俊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饶俊个人简历如下
饶俊,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广东大埔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毕业,大学本科。曾任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机要秘书,广东东莞新科电子厂人事行政部主管、高级主管、副经理、经理,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人力资源经理,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合景泰富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
饶俊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