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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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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公司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补贴
□本报记者 郭力方

 □本报记者 郭力方

 

 财政部7月18日公布了第一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处理企业名单。名单显示,15个省的43家企业入选该名单。其中,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是由TCL集团(000100)控股,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则为格林美(002340)的子公司。另外,四川长虹(600839)也名列其中。

 财政部、环保部等多部委今年5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将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在加大每年从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中征收相应的废旧产品处理基金的规模。据悉,目前拟定的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空调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同时,对于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及使用环保材料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予以减征基金。

 分析指出,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于或补贴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格林美19日公告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资质的取得,对于公司电子废弃物拆解处理业务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能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但另一方面,对于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家电及电子类企业可能增加成本。目前,国内诸如美的、格力等几大主流电器生产商每年生产的电器产品数以千万台计,如果按上述标准对其征收废旧产品处理基金,则意味着每年将有数十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废旧商品处理。以美的集团为例,2010年美的冰箱产量为1100万台,以每台12元计算,仅从美的集团一家每年征收基金数额便可达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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