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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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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编号:2012—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作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0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到期自动终止并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申报材料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6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担任保荐机构。根据2011年7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延长至2012年7月13日。

 本公司城镇化建设板块部分业务涉及房地产,由于宏观调控影响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进度,而公司募投项目仍按照计划推进,随着部分项目建设的推进,项目状况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相关情况有较大变化。

 鉴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于2012年7月13日期满,公司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和权衡,会商保荐机构中银国际,决定期满后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10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于2012年7月13日后自动失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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