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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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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
因虚假陈述遭证监会处罚
□本报记者 马庆圆

 □本报记者 马庆圆

 

 劲嘉股份公告,公司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该公司2009年的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证监会对劲嘉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劲嘉股份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庄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劲嘉股份副总经理沈海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中国证监会认为,劲嘉股份2009年9月18日发布的《深证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合作的提示性公告》存在虚假陈述,其后亦未及时发布澄清公告或更正公告。不过,《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涉及的应受处罚的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均已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劲嘉股份表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司将向全体投资者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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