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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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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编号:2012016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到会情况

 2012年6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定于2012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6月2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发布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公司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18日上午9时在黄石市团城山开发区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人,代表股份数为78,94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3%,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林玲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此项议案同意78,94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现在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含税)。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林玲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参会董事及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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