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7月19日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 2012年7月11日
●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7月19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参会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 年7月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12 年7月17日下午16:00 前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出席会议前凭上述资料于签到处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 年7月16 日至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三)其他联系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人:邓夏恩 刘飞
4、联系电话:(0754)- 88118555 传真:(0754)- 88118494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2年7月11日下午15:00,本人/本单位持有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以及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受托人该表决意见即为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议 案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3、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 |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鑫瑞纸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注:请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日期:2012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