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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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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2-4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6月29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平谷区政府”或“甲方”)签署了《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 或“本协议”),公司拟于平谷区政府合作,合作完成“夏各庄新城”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和新城建设事宜。

 一、框架协议包含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各庄新城”项目(暂定名)。

 2、项目地址:北至京平高速公路,东至津蓟高速公路,南至大岭峪,西至安固路。

 3、项目规模:“夏各庄新城”项目总用地规模为2,384亩,建筑面积约为213.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为95.8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约为94万平方米(包括酒店及附属36.51万平方米,养老社区22.22万平方米,其它商业面积35.27万平方米),多功能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

 4、建设内容:打造以居住、商业、度假为主的精品小镇。

 (二)合作条件和内容

 1、甲方负责提供“夏各庄新城”项目土地现状和办理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出让手续。

 2、乙方负责提供“夏各庄新城”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全部建设资金和完成“夏各庄新城”项目剩余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三)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完成本项目各项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整理完毕土地的入市交易,并承诺对本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后60日内向甲方支付土地一级开发预付款人民币壹拾亿元,甲方承诺争取按照整体招标方式上市交易本项目土地,并同意土地一级开发预付款项作为乙方竞买本项目入市交易土地的保证金。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将在签订本协议60日内向平谷政府支付土地一级开发预付款人民币10亿元,如不能如期支付,将最终可能导致“夏各庄新城”项目本公司无法取得。同时,项目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拆迁成本和拆迁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风险,并可能对该项目后续开发进度造成影响。

 2、“夏各庄新城”项目报批、立项、规划尚需得到甲方相关部门(国土、规划等)的审批,审批通过后,甲方将按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分期分批依法向公司供地,项目的报批及土地招、拍、挂的进程将影响项目的开工时间。公司将根据招拍挂的金额大小,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公告。

 3、公司可能面临未能摘牌的风险,但不影响公司已投入资金及资金利息收入的收回,双方将会签署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如该项目公司最终取得,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开发目前尚未能确定,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三、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公司将要支付土地一级开发预付款10亿元,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产生一定的压力。

 该项目若能成功获取,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土地储备,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但由于该项目从取得到正式实施尚须时日,2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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