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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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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2-022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7月2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通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世纪地和原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本公司73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7%),质押期限为一年,因质押期限到期,于2012年6月28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68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0%)再次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一年,并已于2012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2012年6月28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止。

 截至2012年7月2日,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14,844万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44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24%。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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