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机构天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一创业证券苏彦祝:
资管规模有望爆发式增长
□本报记者 钱杰

 □本报记者 钱杰

 

 第一创业证券副总裁兼创金资产总经理苏彦祝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此次修订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中,审批制改备案制、销售门槛降低、投资范围扩大和允许产品分级等将大大拓展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深度与广度,为券商丰富产品类型、满足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提供了广阔的创新空间。

 “对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来说,赚钱才是硬道理。”公募基金经理出身的苏彦祝十分看好券商资管业务的明天,“相关政策若能如期推出,券商资管将出现百花齐放的差异化竞争局面,全行业资管规模有望在一年内实现翻番。”

 有望迎来跨越式发展

 中国证券报:5月召开的券商创新大会明确提出要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力,会后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配套细则修订稿也提出了很多为券商资管“松绑”的新措施,哪些政策会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苏彦祝:修订稿中确实有很多为券商资管业务松绑的政策,一些政策还大大超出了我们的预期,让业内人士感到欢欣鼓舞。对行业影响较大的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望从行政审批制改为事前备案制。这将大大缩短集合理财计划从设计到面市的周期,有助于券商紧跟市场趋势推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理财产品。二是投资范围扩大。在征求意见稿中,面向高端客户的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小集合)投资范围大大拓宽,增加了商品期货和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以及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三是降低销售门槛,集合计划的最低客户准入门槛将从以往的5万降至1万元,意味着券商资管业务可以服务的客户群大大拓宽。四是允许对集合计划份额根据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级,有利于券商丰富产品类型,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理财需求。

 中国证券报:这些政策如果出台,将给证券行业的资管业务带来怎样的变化?如何看未来券商资管业务的发展前景?

 苏彦祝:这些新政策将解决长期以来制约券商资管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大拓展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深度与广度,为券商丰富产品类型、满足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提供广阔的创新空间。如果这些新政策能如期推出,券商资管业务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在政策对业务足够放松的情况下,全行业资管业务的整体规模有望在一两年内实现翻番,在可预见的几年内或可达到1万亿元。虽然这跟银行理财、公募基金和信托的规模相比还显得很小,但相对于券商资管以往的发展速度,已经是爆发式增长了。

 低风险固定收益类产品将扩容

 中国证券报:如果未来集合理财产品销售门槛降低至1万元,此类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会否成为券商资管产品扩容的主要方向?

 苏彦祝:我们不久前推出的“创金季享收益”集合计划募集金额高达28.8亿元。这一集合计划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债券,它的热卖主要跟目前债券处于牛市和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有关。我们在跟许多银行和营业部客户沟通时发现,经过这两年股市“暴风雨”的洗礼,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和风险偏好已经大大降低,所以市场对于低风险产品的需求明显上升,相信未来这一趋势还会持续。长期以来,券商资管业务提供的产品都是偏股轻债的,或者说高风险产品居多,低风险产品太少。这一比例本身并不合理。随着未来集合理财产品销售门槛的降低和国内债券市场的大发展,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肯定会成为券商资管产品扩容的一大方向。

 中国证券报:今年以来公募基金的分级基金颇受市场欢迎,未来券商是否也会推出类似产品?

 苏彦祝:在政策允许券商对集合计划份额根据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级后,我们肯定会推出分级产品,相信这也是未来券商资管产品创新的一个主要方向。分级产品主要是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理财需求,我们未来不仅考虑推出主要投资股票方向的分级集合理财计划,也会推出主要投资债券方向的分级产品。

 小集合投资将差异化发展

 中国证券报:如果小集合的投资范围大大放宽,未来小集合的投资风格和方向是否会出现明显的差异化?

 苏彦祝:这是肯定的。这次的修订稿对大集合投资范围变动不大,但小集合投资范围大大拓宽,增加了商品期货和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以及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这意味着我们为投资者获取绝对收益的方法增加了,也意味着未来小集合的产品设计和投资风格会出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未来可能有主要投资商品期货的小集合出现,也可能会有主要投资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小集合出现,即使在股市出现单边下跌的情况下,这些产品也能实现绝对收益。

 中国证券报:对券商资管业务的发展,还有哪些政策建议?

 苏彦祝:我建议进一步放宽券商资管投资能够运用的杠杆比例和修改“10%投资比例”限制。这次征求意见稿取消了“集合计划资产中的证券,不得用于回购”,未来将允许集合计划进行正回购。这意味着将来可以利用正回购进行杠杆操作,有利于提高集合计划收益水平,但修订稿规定“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把杠杆比例限制在1.4倍,业内普遍认为这一杠杆比例仍然偏低,不利于满足一些高风险偏好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此外,修订稿规定“证券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百分之十”。既然定向和专项理财允许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自愿协商合同约定投资范围,是完全个性化的投资产品,那就应该改成“集合理财计划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百分之十,”如果将定向理财和专项理财的资产一起加总计算的话,很容易超过10%的限制,不利于券商资管接受一些机构大客户的委托理财业务。既然券商资管产品被界定为私募理财产品,那投资比例限制也应该向私募看齐,而不是向公募基金看齐,应放松这一投资比例限制。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