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决定于2012年7月30日14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核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未核查的部分债权,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故本次会议设立出资人表决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股东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交相关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股东提交);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交相关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股东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股东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股东提交);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股东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联系人:王银良、刘鑫,联系电话:0433-3868986、13630662352,传真:0433-3869777
特此公告。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1-1号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