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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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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对企业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政府支持性质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11〕2482号),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支持债券。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二)发行总额:180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80%~0.20%。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六)信用等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铁路建设基金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或铁道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本期债券:指发行总规模为180亿元的“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限内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银万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源证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南证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瑞银证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海证券”)的总称。

 牵头主承销商: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全体成员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对发行人承担本期债券的余额包销责任。

 招标系统:指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本期债券招投标采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进行。发行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各投标人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招标: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招标利率区间;发行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投标人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参与投标;投标结束后,发行人根据招标系统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发行利率和投标人中标金额的过程。有关部门人员将对招标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直接投资人:指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公布的直接在招标系统参与本期债券投标的投资人。

 投标人:指符合《关于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招标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投标参与人条件的承销团成员和直接投资人。

 招投标方式:指通过招标系统采用的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

 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指每一有效订单中申购利率在发行利率以下的有效申购金额获得全额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有效申购金额等比例获得配售的配售方式。

 有效投标:指投标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办法》规定发出的,经招标系统确认有效的投标。

 发行利率:指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确定的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年利率。

 应急投标:指如在本期债券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由于技术性或其它不可抗力产生的招标系统故障,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填制《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招标价位表暨应急投标书》,加盖预留在招标系统的印鉴并填写密押后,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传送至招标系统。

 招标额: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招标额为18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行2012年第一期、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2〕1552号)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

 部长:盛光祖

 联系人:张玉虎、韩雪、张文杰

 联系电话:010-51847311、51845341

 传真:010-51845587

 邮政编码:100844

 二、担保人:铁路建设基金

 三、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刘志高、刘利峰、严峰、潘力、华雪骏、徐飞、徐笑吟、王锐、奚飞、黄玮

 联系地址:上海市常熟路239号2楼

 联系电话:021-54046863、54046953

 传真:021-54046844

 邮政编码:200031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李磊、童心怡、马逸伦、崔英、汪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七层

 联系电话:010-57601709、010-57601766、021-68407995、010-57601919、010-57601920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140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吴志红、王顺华、樊玮娜、王慧晶、但罗林、詹茂军、韩喜悦、李毅、胡恒松、王韵思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997、88085995、88085128、88013849、88013850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杨晓、王硕、魏文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传真:010-88091826

 邮政编码:100033

 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丁晓文、贾楠、汤双定、任佳、李爱妍、李沛、何泳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5层

 联系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64

 邮政编码:100033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于超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576899-816

 传真:0755-83704574

 邮政编码:518040

 (二)副主承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姜天坊、段涛、吴昱、黄静秋、龙凌、黄宇昌、杨芳、徐礼兵、蔡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F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125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5、17、18、24、25、26层

 法定代表人:盛希泰

 联系人:涂艳军、陈翔、马家驹、秦立欢、张蓓灵、杨思思、王小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联系电话:021-50106008、010-68085588-880、021-68498561、021-68498525、021-68498602、010-68085588-900、021-68498526

 传真:021-68498603

 邮政编码:200120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全、杨莹、张慎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3、85130791、85130207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代旭、黄文俊、薛明、熊学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联系电话:010-66568012

 传真:010-66568704

 邮政编码:100033

 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徐耀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137

 邮政编码:100004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周华、朱雨荷、魏洪亮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电话:021-22169868、021-22169873、010-56513061

 传真:021-22169834

 邮政编码:200040

 (三)分销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罗东原、程浩、李璐、赵颖楠、苏毅、管锡诚、袁征、马堂、辛瑞江、李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832、59312883、59312806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033

 2、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写字楼A座二区4层

 法定代表人:黎维彬

 联系人:陈京晶、李彦历、陆继朴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办公楼23层

 联系电话:010-51789217、51789209、51789205

 传真:010-51789206

 邮政编码:100007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吴荻、赵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联系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2

 邮政编码:100033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马艳、李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8层

 联系电话:010-66581702,66581712

 传真:010-66581721

 邮政编码:100033

 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杜亚卿、万萱、祁齐、瞿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联系电话:010-66299520、66299518、66299587、66299521

 传真:010-66299589

 邮政编码:100033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纪远亮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88005083

 传真:010-88005099

 邮政编码:100033

 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丁昆峰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0755-82023434

 传真:0755-82026594

 邮政编码:518026

 8、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魏

 联系人:丁大巍、王瑜文、杨汝睿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37、59026646、59026649

 传真:010-59026602

 邮政编码:100025

 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浦晓舟、石晶晶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5层

 联系电话:021-33315825、63326720

 传真:021-63326933

 邮政编码:200010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李励、黄静、王仁惠、郑芳、崔志军、张瑞、武建新、罗丹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574

 邮政编码:510075

 11、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9层1903、1905号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程康、付蓉、颜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联系电话:010-66538656、66538661、66538659

 传真:010-66538559、66538765

 邮政编码:100033

 1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刘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10-63081151

 传真:010-63081061

 邮政编码:100031

 四、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田鹏、李杨

 联系电话:010-88170733、88170735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23层

 法定代表人:杨池生

 联系人:陈吉先、袁振湘

 联系电话:010-51716789

 传真:010-51716790

 邮政编码:100036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李志超、张璐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财务顾问: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左季庆、李晖、肖凤群

 联系电话:010-66221860、66221862

 传真:010-66222630

 邮政编码:100140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D座918室

 负责人:何香

 经办律师:张复兴、谢亨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D座918室

 联系电话:010-59362077

 传真:010-59362188

 邮政编码:10005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债券名称: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三、发行总额:180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0.80%~0.20%。Shibor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债券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投标金额必须不少于5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八、认购与托管: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九、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发行首日:2012年7月5日。

 十一、招标日:发行首日前的第1个工作日,即2012年7月4日。

 十二、公告日:发行首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即2012年7月3日,发行人于当日公告《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办法》、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有关文件。

 十三、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7月5日起至2022年7月4日止。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并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铁路建设基金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二、信用等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三、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发行人将于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期债券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事宜。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五、特别提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负责本期债券申报材料制作、承销团管理、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债券信息披露和存续期后续服务工作,并协助发行人管理、协调招标现场各项工作;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期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发行方案实施及发行阶段组织工作。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本期债券的认购办法

 (一)招标方式

 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通过招标系统向投标人进行单一利率(荷兰式)招标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发行人将于发行首日前的第2个工作日(T-2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公布《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办法》和《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招标书》,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期债券招标文件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时间

 1、2012年7月4日(T-1日):发行人于北京时间9:30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发标;投标人于北京时间10:00至11:00通过招标系统内各自的用户终端进行投标;发行人于北京时间11:00至11:30进行投标的中标确认。

 2、2012年7月5日(T日,即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招标结果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公布。

 3、2012年7月5日(T日,即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分销开始,由承销团成员根据各自的中标结果组织分销。

 4、本期债券募集款项的缴款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2年7月5日(T日,即发行首日)12:00。中标的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12年7月5日(T日)12:00前,将按招标当日招标系统显示的《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认购额和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中标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以下简称“缴款账户”)。

 账户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139000530197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铁道专业支行

 同城交换号:139

 联行行号:50190

 大额支付系统号:105100008020

 如中标的投标人未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本期债券的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有关条款办理。

 (三)投标及申购

 直接投资人可直接在招标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参与投标。

 除直接投资人外的其他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可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招标系统投标申购。

 承销团成员不得为其自身预留本期债券和/或预先购入并留存本期债券之目的而进行投标。

 (四)每一境内投资人投标本期债券应符合国家的所有相关规定,并对其违法、违规投标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缴款办法

 中标的投标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缴款账户。

 三、违约的处理

 中标的投标人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有权处置该违约投标人中标的全部债券,违约投标人有义务赔偿有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如违约投标人为承销团成员,则其还应按照本期债券的承销协议和/或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托管

 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五、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以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招标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期债券将在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本期债券担保安排在债务转让后维持不变;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继续履行担保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

 部长:盛光祖

 邮政编码:100844

 铁道部是主管全国铁路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拟订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政策,拟订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年度计划,参与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建议。

 (二)组织起草铁路行业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有关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承担铁路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统一管理铁路运输组织和集中调度指挥工作,制定铁路运输服务质量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规范铁路运输市场,协调、指导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铁路国有资产,管理国家铁路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五)负责国家铁路财务工作。按规定管理铁路建设基金、国家铁路资金。依法承担铁路运价管理有关工作。

 (六)承担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制定铁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大中型铁路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维护铁路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

 (七)研究提出国家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牵头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

 联合主承销商

 二〇一二年七月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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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A23版)

(八)拟订铁路行业技术政策、标准和管理规程,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推广,组织科技合作交流、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依法负责铁路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铁路专运、特运和治安保卫工作。

(十)负责铁路行业统计、信息、应急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国家铁路卫生防疫管理工作,依法实施铁路卫生监督。

(十二)负责铁路外事、国际经济交流合作和国际联运工作,管理铁路涉及港澳台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至2011年底,发行人经审计的汇总资产总计为39,796.37亿元,权益合计为15,669.62亿元,2011年实现运输收入5,035.84亿元,征收税后建设基金641.94亿元。

截至2012年3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汇总资产总计为40,084.14亿元,权益合计为15,785.78亿元。2012年1-3月,发行人征收税后建设基金156.07亿元。

二、历史沿革

1949年1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军委铁道部”)成立;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军委铁道部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作为国家政府机构对全国铁路实行归口管理;1954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967年6月,铁路由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1970年7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所属邮政部分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1975年1月,铁道、交通两部分设(邮电部分已于1974年6月划出),恢复成立铁道部。

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国办发〔1994〕16号)中明确指出:铁道部兼负政府和企业双重职能。1998年机构改革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85号)中指出: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前实际,通过改革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并逐步分离。

200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通知》(国发〔2008〕11号),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保留铁道部。2009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铁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9〕19号)。

铁道部目前担负国家铁路建设和经营的职能,承担国家铁路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组织结构和治理机制

(一)组织结构

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治理机制

根据2009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铁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9〕19号),铁道部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学技术司、人事司、劳动和卫生司、建设管理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安全监察司、公安局。

四、发行人下属主要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下属上市公司包括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深圳-广州-坪石客货运输业务及部分长途旅客列车运输服务,并与香港铁路公司合作经营广九直通车旅客运输业务。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还经营铁路设施技术综合服务、商业贸易及兴办各种实业等与公司宗旨相符的其它业务。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5月在香港和纽约上市,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在境外上市的铁路运输企业。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通过其下属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持有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37.12%的股份。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322.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53.35亿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46.9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4亿元。

(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太原铁路局控股,以西煤东运为主要业务的铁路运输公司。公司管辖大秦、京包(大同-郭磊庄段)、北同蒲(大同-宁武段)、南同蒲、侯月、石太等铁路干线,口泉、宁岢、平朔、兰村、西山等铁路支线。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通过下属太原铁路局持有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61.70%的股份。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计941.2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28.29亿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450.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9亿元。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行业现状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铁路运输能力得到进一步扩充,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目前,我国铁路的旅客周转量、货物发送量、货运密度和换算周转量均为世界第一。2011年全国铁路完成的货运总发送量(含行包运量)和货运总周转量(含行包周转量)分别比2010年增长8.0%和6.6%;完成旅客发送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11.1%和9.7%;全国铁路日均装车达到168,663车,增长7.2%。2011年,全国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18.62亿人,同比增长11.1%;货物发送量39.19亿吨,同比增长8.0%,铁路运输效率进一步提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铁路发展仍将面临良好的机遇:

首先,我国幅员辽阔、内陆深广、人口众多、资源分布不均衡,而铁路具有运能大、运输成本低、绿色环保、占地少等特点,发展铁路运输非常适宜。但与世界主要国家相比,我国按国土面积计算的铁路网密度和按人口计算的铁路密度还很低。路网数量相对较少、结构不合理等因素仍然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特别是中西部铁路需要加快发展。

其次,我国经济增速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较高水平,煤、油等能源和原材料、粮食、化肥、冶炼等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将保持增长。虽然近年来我国既有铁路主要干线运输能力进一步提高,但铁路运输供给总体上仍然偏紧,促进铁路运输快速增长的基本因素将不会改变。

第三,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和“保在建、上必需、重配套”的原则,未来几年我国铁路建设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的势头,为铁路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第四,从世界范围看,交通运输的二氧化碳排放在总排放中占有较大比重,发展铁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加快铁路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二)2011年铁路经营和建设情况

2011年,按照转变铁路发展方式,促进铁路科学发展的整体思路,铁路建设和多元化经营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路网规模方面,截至2011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9.3万公里,比上年增加2,071.1公里、增长2.3%,里程长度居世界第二位。复线率42.4%,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电化率49.4%,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机车车辆方面,2011年,机车车辆购置完成投资1,049.49亿元。“和谐号”动车组累计投用652组、6,792辆,比上年增加205组、2,384辆。全国铁路机车拥有量达到1.96万台,比上年增加1,241台。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公路、水路和航空等运输行业的高速发展,铁路在国内运输市场所占的份额有所下降,我国运输市场从过去过分依赖铁路、铁路运输负担过重的不合理局面朝着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各种运输方式之间既有分工又存在一定竞争的方向发展。

虽然目前各种运输方式竞争激烈,但并不意味着相互取代,而必须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尤其在中长途客运上,铁路相对于公路和航空运输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在货运方面,铁路相对于公路、水路运输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无论从目前看还是从长远看,铁路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和战略地位不会改变。近年来,铁道部以提高运输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为主线,全面推进技术和体制创新,通过铁路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内涵挖潜等措施,不断提高运输能力,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状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铁路运输的经营活动。截至2011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9.3万公里,里程长度居世界第二位。2011年,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含行包运量)完成393,263万吨,比上年增加28,992万吨、增长8.0%;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186,226万人,比上年增加18,617万人、增长11.1%。

2011年全国铁路共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610.84亿元。路网大中型项目310个,完成投资4,594.12亿元。其中,新建铁路完成投资3,899.05亿元,既有线扩能改造完成投资695.07亿元,分别占84.9%和15.1%。地方铁路完成投资13.52亿元。

(二)发展规划

2004年1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明确了我国铁路网中长期建设目标和任务。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0万公里,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均达到50%。

2008年10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经国家批准正式颁布实施,将2020年中国铁路营业里程规划目标由10万公里调整为12万公里以上,其中客运专线由1.2万公里调整为1.6万公里,电气化率由50%调整为60%,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铁路网络,运输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主要技术装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十一五”期间,铁路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98万亿元,新增营业里程1.6万公里,复线投产1.1万公里,电气化投产2.1万公里。铁路复线、电气化率分别达到41.9%、47%,路网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以客运专线、区际干线及煤运通道建设为重点,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基本建成快速铁路网,基本覆盖省会及50万人口以上城市;大能力区际干线和煤运通道进一步优化完善,煤炭运输能力达30亿吨以上。到2015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12万公里左右,其中西部地区铁路4.8万公里,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初步形成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绿色的铁路运输网络,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2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规模为5,16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060亿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2009年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审计署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2010〕67号审计报告;2010年的财务数据来源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010487号审计报告;2011年的财务数据来源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010024号审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有关注释,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发行人2009-2011年汇总资产负债表数据

金额单位:百万元

发行人2009-2011年汇总损益表数据

金额单位:百万元

发行人2009-2011年汇总现金流量表数据

金额单位:百万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自1995年起,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共发行5,087亿元,已兑付167亿元,尚未到期4,920亿元,未到期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存续期内每年需支付利息227.99亿元;中期票据共发行1200亿元,已兑付250亿元,尚未到期950亿元,未到期的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需支付利息41.90亿元2;短期融资券共发行2,200亿元,已兑付1800亿元,尚未到期400亿元,未到期的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每年需支付利息17.7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共发行650亿元,均已兑付。所有已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均按时支付本金及利息。

已发行尚未到期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如下表所示:

二、发行人下属企业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下属上市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两期中期票据和一期公司债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表:

第十三条 筹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发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建设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吉林至珲春铁路、前阳至庄河铁路工程、天津至秦皇岛铁路客运专线、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大同至西安铁路、朔州至准格尔铁路、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张家口至唐山铁路、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黄陵至韩城至侯马铁路、青岛至荣成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南京至安庆铁路、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合肥至福州铁路、向塘至莆田铁路、衡茶吉铁路衡阳至井冈山段、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湘桂铁路衡阳至南宁段扩能改造工程、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工程、新建云桂铁路、重庆至利川铁路、贵阳至广州铁路工程、遂渝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兰州至重庆铁路、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京沪高速铁路、成昆线昆明至广通段扩能改造工程。上述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扩大铁路运输能力,完善路网布局,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的发展。上述项目核准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金额单位:亿元

二、发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铁道部为适应和谐铁路建设要求,落实《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安全,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结合铁路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际,于2005年制定了《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铁路基本建设资金是指来源于中央政府、铁道部、地方政府等其他投资方投入的资本金和建设单位自身筹集的债务性资金。

按照《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使用建设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和铁道部《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第11号令)的规定,设置独立的财会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财务主管和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或本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以及《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发债资金专项管理,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和进度使用发债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按照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进行资金使用。

第十四条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铁路建设基金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铁路建设基金概况

铁路建设基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门用于铁路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纳入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

铁路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国家计划内的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以及与建设有关的支出,主要包括: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购置铁路机车车辆;与建设有关的还本付息;建设项目的铺底资金;铁路勘测设计前期工作费用;合资铁路的注册资本金;建设项目的周转资金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

铁路建设基金由铁路运输企业在核收铁路货物运费时一并核收,在运费收款凭证中注明铁路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和征收金额,并纳入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中单独核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经国务院批准,铁路建设基金继续予以保留。

二、铁路建设基金主要财务情况

2009-2011年,税后铁路建设基金分别为549.01亿元、613.39亿元和641.94亿元。

发行人将统筹安排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铁路建设基金的使用计划,确保本期债券到期足额兑付。

第十五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本期债券债务负担分析及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80亿元,债券期限为10年期,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发行人每年需要支付的债券利息预计不超过11亿元,第10年需要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180亿元。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明确,且支付金额不会发生变化,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由专门人员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发行人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

二、本期债券的保障措施

(一)铁路拥有庞大的运输资产作为偿债保证,铁路稳健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合理的资产负债情况也是偿债保证的基础,可以有效规避投资人风险

长期以来,铁路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基础产业,铁路行业拥有庞大资产和稳定的现金流,是一个特大型企业群体。铁路在中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处于骨干地位,铁路客货运量的稳步增长,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部分和社会经济综合体系中的成长型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同时,随着铁路建设的有序推进,路网建设、客货运量的不断上升带来可观的经营性现金收入,为各种负债还本付息提供资金保证。

1、盈利能力

金额单位:百万元

由于铁路具有独特的运输优势,近几年伴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铁路运力的增强,铁路客货运量稳步增长,2011年,铁道部总收入达8,196.76亿元,同比增长19.54%,其中运输收入5,035.84亿元,同比增长12.14%,占比总收入61.44%。

从运输收入构成看,2011年铁道部完成货运收入2,211.11亿元,同比增长10.69%,完成客运收入1,606.97亿元,同比增长19.49%。铁道部客运收入和货运收入近年来增长稳定,其他运输收入也呈现较快增长态势。未来,铁路运输收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2、偿债能力

1、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利息费用

2、长期资本化比率=长期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100%

3、总债务=长期负债+短期负债

2009-2011年,铁道部EBITDA分别为1,312.89亿元、1,622.88亿元和1932.4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1.32%。随着近年来长期负债和利息支出的增加,铁道部EBITDA利息倍数略有下降,长期资本化比率和总债务/EBITDA指标均有所上升,但是,上述指标仍处于合理、可控的范围。2011年铁道部EBITDA利息倍数、长期资本化比率、总债务/EBITDA指标分别为5.23倍、53.81%、10.06,仍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铁路运输行业在我国交通运输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铁道部与国内外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所有商业银行对铁道部及铁路局贷款全部免除担保,以信用方式提供。这些因素将拓宽铁道部的融资渠道,从而将对其未来债务压力起到缓解作用。同时,铁道部具有很强的资金调配能力,能够较好控制长短期债务结构,合理安排债务偿还的期限、结构,保证其到期债务的按时偿还。

3、资产负债情况

金额单位:百万元

2011年底,发行人负债合计为24,126.75亿元,占全部资产39,796.37亿元的60.63%,负债水平可控。

(二)铁路运输企业债信十分优良

以铁道部为发行主体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自1995年以来,已连续发行33期,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总计发行5,087亿元,其中167亿元已按时足额兑付,从未发生任何信用问题。

由于铁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铁路运输企业现金流充足,运输收入快速增长,债信十分优良。

(三)筹资主体及银行授信

铁道部、铁路局、合资铁路公司可作为筹资主体,所筹资金用于铁路经营和建设。铁路局、合资铁路公司作为筹资主体所筹的债务性资金由铁路局、合资公司偿还,铁路局按出资比例可以为合资铁路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目前所有商业银行对铁道部及铁路局贷款全部免除担保,以信用方式提供。

铁道部近三年没有重大未决诉讼事项,也未对外提供担保。

(四)逐年增长的铁路建设基金是本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根本保证

铁路建设基金为本期债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铁路建设基金是国家批准开征的用于铁路建设的专项基金。基金由铁路运输部门在承运货物时,按国务院批准的征收标准和范围核收,基金来源稳定。按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铁路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铁路建设基金可用于与建设有关的还本付息。2009年至2011年发行人实收的税后建设基金分别为549.01亿元、613.39亿元、641.94亿元,基金收入稳定增长。

第十六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有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按期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项目建设风险

(1)自然灾害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如果遭遇超过设计标准的特大自然灾害,可能会对工程建设进度产生影响。

(2)项目本身特点对工程建设的影响:铁路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规模大、施工强度高、工期长,对施工的组织管理和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如果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则可能会对整个工程建设进度产生影响。

2、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3、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铁路行业有可能面临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如公路、水运、航空)的激烈竞争,这将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及偿债能力的下降。

4、运价调整风险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的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8年7月、2009年12月、2011年4月、2012年5月四次上调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尽管调整后铁路运输整体价格仍处于较低水平,但不排除未来受宏观经济重大变动影响,可能出现运价下调,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二、风险对策

发行人已采取或即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以上风险。

(一)与债券有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如交易流通申请获得批准,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债券的偿还,并制定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偿债资金的专门管理,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足额、按期偿还。

此外,本期债券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的交易流通申请工作。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二级市场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逐步改善,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发行人相关风险的对策

1、项目建设风险的对策

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发行人制定了《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暂行办法》,成立或组建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设单位或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了《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筹措建设资金,降低筹资成本,对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进度,减少项目的建设风险。

2、政策风险的对策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政府对此行业发展高度重视,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鉴于铁路行业的特点和重要性,政府在实施新政策前必然会经过深入调查、周密论证。发行人将处理好铁路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促进铁路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

3、市场风险的对策

为进一步提高铁路的竞争力,发行人积极推进确立铁路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面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全方位拓展市场,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运输组织,优化运输产品,适应了市场需求,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发行人非常重视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制定了《关于推进铁路多元化经营的意见》、《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铁路建设和经营管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4、运价调整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对国家关于铁路货物运输价格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早日部署应对运价下调风险的相关对策,当宏观经济出现重大变动且运价下调时,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第十七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等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12年第一期、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简称“本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概要

(一)基本观点

中诚信国际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2012年第一期、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国际充分肯定了我国铁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重要性、国家对铁路建设事业有力的政策支持、铁道部很强的行业地位以及综合竞争实力。作为我国铁路规划、管理、建设和运营的主体,铁道部具有资产规模大、资金调配能力强、现金流稳定等优势。同时政府给予了铁道部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其融资提供了很强的信用支持。中诚信国际也考虑了公路和民航运输与铁路运输之间的竞争加剧,以及当前铁路建设资本支出规模较大对铁道部未来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此外,中诚信国际也充分考虑了铁路建设基金为本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债券本息偿付起到的保障作用。

(二)优势

1、铁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行业,战略地位重要,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中具备很强的竞争优势,国家一直对铁路行业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调整)》的出台、国务院大幅调升“十一五”期间铁路建设投资额以及“十二五”规划的出台,使铁路行业在中长期内仍继续面临较快发展的形势。

2、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大运量、中长途跨区域旅客运输需求将大幅上升,城际客运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能源、原材料等大宗货物运输需求保持较快速增长,将对我国铁路运输运量增长形成良好的支撑。

3、铁路运输在中长途运输中具有绝对优势,虽然面临公路、民航运输的竞争,但随着快速客运网、西部路网、区际大通道等铁路系统的不断建设完善及路网结构的不断优化,铁路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预计铁道部将继续保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较好的现金流入。

4、铁道部作为我国铁路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的主体,资产规模大、资金调配能力很强,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铁道部的债务偿还提供了有力支撑。

5、本债券由铁路建设基金提供担保,持续增长的铁路建设基金为本债券偿还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关注

1、公路运输和民航运输业的发展与铁路运输市场竞争加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铁路行业的增长速度和盈利水平。

2、根据发展规划,未来我国铁路建设速度有所放缓但仍将维持一定规模,其中2012年我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总金额将达5,160亿元,铁道部仍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2年第一期200亿元、第二期180亿元企业债券的存续期内对本期企业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企业债券的存续期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八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聘请的律师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具备在中国境内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已依其进行阶段取得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实质条件: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于2012年4月29日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2)010324号《审计报告》( 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40,084.14亿元,净资产为15,785.78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人净资产规模条件;截至2012年3月31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15,785.78亿元,若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发行人累计已发行尚未到期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4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2009年至2011年的税后利润和铁路建设基金之和分别为576.44亿元、613.54亿元和642.25亿元,三年平均值为610.74亿元,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和偿债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累计发行额未超过前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的6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利率未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并应在确定后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共发行了33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其中,1995年、1996年、1997年、1998年Ⅰ期、1998年Ⅱ期、1999年Ⅰ期、2004年5年期品种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6年第三期5年期品种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已到期并按时足额兑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发行的2012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已足额募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已聘请具有债券信用评级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期债券发行的承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中审亚太具备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资格;

八、发行人的《募集说明书》和其他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具备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已依其进行阶段取得各项批准和授权,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本期债券发行符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

发行人将于发行结束后办理本期债券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事宜。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对企业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二)《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09-2011年年度及2012年一季度经审计的汇总财务报表

(五)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潘力、徐笑吟、王锐、奚飞、黄玮

联系地址:上海市常熟路239号2楼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46844

邮政编码:200031

互联网网址:http://www.sywg.com

(二)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2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网点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批准文号总投资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累计使用债券金额拟用募集资金金额
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发改基础[2009]1674号312.4112.501.80
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发改基础[2009]2735号123.009.001.10
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发改基础[2009]3055号268.8020.001.50
吉林至珲春铁路发改基础[2010]2526号416.000.003.00
前阳至庄河铁路工程发改办基础[2010]518号140.108.001.10
天津至秦皇岛铁路客运专线发改交运[2008]1685号338.0081.405.00
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发改交运[2008]1029号1144.70313.505.00
大同至西安铁路发改基础[2009]3010号963.3080.009.00
朔州至准格尔铁路发改交运[2007]185号53.800.000.80
10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发改基础[2009]3067号998.0065.0017.00
11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发改基础[2008]2871号113.200.000.80
12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发改基础[2010]460号400.0120.003.00
13西安至宝鸡铁路客运专线发改基础[2009]2546号181.9533.675.00
14黄陵至韩城至侯马铁路发改基础[2009]2736号108.0010.702.00
15青岛至荣成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发改基础[2010]377号371.2934.802.00
16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发改基础[2009]2738号131.006.001.00
17南京至安庆铁路发改基础[2008]3072号257.0036.006.50
18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发改基础[2009]3045号1308.80191.0022.50
19合肥至福州铁路发改基础[2009]3051号1058.40138.0013.80
20向塘至莆田铁路发改交运[2007]2135号518.000.007.60
21衡茶吉铁路衡阳至井冈山段发改基础[2008]3574号89.100.000.80
22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发改基础[2010]483号1601.4078.9013.50
23湘桂铁路衡阳至南宁段扩能改造工程发改基础[2008]3288号575.0033.6013.00
24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工程发改基础[2008]2696号410.0090.503.00
25新建云桂铁路发改基础[2009]3053号894.8140.001.20
26重庆至利川铁路发改基础[2008]2883号270.7062.602.50
27贵阳至广州铁路工程发改办基础[2010]1324号975.54125.804.00
28遂渝铁路增建第二线工程发改基础[2008]3057号48.500.003.00
29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发改基础[2009]2159号1435.00155.4013.00
30兰州至重庆铁路发改交运[2008]2336号774.00144.978.00
31南疆铁路吐鲁番至库尔勒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发改交运[2007]339号85.900.001.00
32京沪高速铁路发改交运[2007]1402号1982.90302.007.00
33成昆线昆明至广通段扩能改造工程铁计函[2006]919号54.800.000.50
合计18403.412093.34180.00

项目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979,6373,293,7382,456,639
流动资产合计438,501294,914210,928
长期投资30,53627,84018,368
固定资产2,724,3742,171,9331,801,729
在建工程1,345,9351,278,203842,230
负债合计2,412,6751,891,8011,303,386
流动负债小计587,053581,241448,570
长期负债小计1,825,6221,310,560854,816
权益合计1,566,9621,401,9371,153,253
负债和权益总计3,979,6373,293,7382,456,639

债券名称发行日期期限利率额度付息情况
铁道债合计   4,920亿元 
2001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1年12月26日15年5.10%15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3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3年8月25日18年4.63%3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4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4年10月12日10年一年定存利率+2.60%35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5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5年7月29日15年4.85%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6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6年10月16日7年4.00%1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6年10月17日10年4.00%65亿元
2006年10月17日20年4.15%125亿元
2006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6年11月15日10年3.75%4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6年11月15日20年3.95%65亿元
2006年11月15日30年4.10%35亿元
2006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6年12月20日20年3.90%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7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7年11月28日7年5.38%9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7年11月28日10年5.60%260亿元
2007年11月28日15年5.75%100亿元
2007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7年12月13日10年5.53%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8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8年9月22日10年4.59%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8年9月22日15年4.59%50亿元
2008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8年10月16日10年3.85%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8年10月16日15年4.03%50亿元
2008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8年11月12日7年3.58%2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8年11月12日15年4.05%100亿元
2008年第四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8年11月25日10年3.96%1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9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9年9月22日10年4.80%2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9年9月22日15年5.00%100亿元
2009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9年10月22日10年4.70%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9年10月22日15年4.95%50亿元
2009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9年11月4日10年4.70%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9年11月4日15年4.93%50亿元
2009年第四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9年11月18日10年4.65%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9年11月18日15年4.88%50亿元
2009年第五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9年11月26日10年4.60%7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9年11月26日15年4.84%30亿元
2010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0年9月6日10年3.88%2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0年9月6日15年4.05%100亿元
2010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0年9月16日10年3.94%1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0年9月16日15年4.05%50亿元
2010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0年10月14日10年4.00%1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0年10月14日15年4.10%100亿元
2010年第四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0年10月29日15年4.39%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0年10月29日10年4.35%100亿元
2011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1年10月13日7年5.59%1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1年10月13日20年6.00%100亿元
2011年第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1年10月27日7年4.93%1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1年10月27日20年5.33%100亿元
2011年第三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1年11月9日7年4.63%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1年11月9日20年5.22%150亿元
2011年第四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1年11月23日7年4.70%1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11年11月23日10年4.99%200亿元
2012年第一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12年6月13日10年4.30%2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中期票据合计   950亿元 
铁道部2008年第二期中期票据2008年4月22日5年5.28%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铁道部2009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09年1月15日5年2.58%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2009年1月15日10年3.95%50亿元
铁道部2010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10年4月29日7年一年定存利率+0.80%1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铁道部201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11年5月19日5年4.98%20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铁道部201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2012年2月23日5年4.60%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铁道部2012年第二期中期票据2012年3月8日5年4.65%150亿元每年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短期融资券合计   400亿元 
铁道部2011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2011年7月21日366天5.18%200亿元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铁道部2012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12年5月17日365天3.69%200亿元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运输收入合计503,584449,080378,274
收入合计819,676685,701552,177
运输成本合计435,346369,457319,870
成本合计728,171599,568472,598
营业利润68,08765,55562,698
利润总额70,70866,78361,397
税前利润6,5145,4446,496
所得税6,4835,4293,753
税后利润31152,743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贷款(国内、国外)605,390685,237428,895
资金来源合计967,3821,058,846757,633
资金运用合计862,5271,023,361757,004
年末现金200,14695,29159,806

债券名称发行日期期限利率额度铁道部持股比例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09年12月8日5年4.79%75亿元61.7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09年12月21日3年4.18%60亿元61.7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2011年8月18日2年5.48%40亿元61.7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09年12月16日5年4.79%35亿元37.12%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收入合计819,676685,701552,177
运输收入合计503,584449,080378,274
货运收入221,111199,766164,708
客运收入160,697134,491109,047
运输成本合计435,346369,457319,870
成本合计728,171599,568472,598
营业利润68,08765,55562,698
利润总额70,70866,78361,397
减:税后建设基金64,19461,33954,901
税前利润6,5145,4446,496
所得税6,4835,4293,753
税后利润31152,743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EBITDA利息倍数(X)5.236.488.59
长期资本化比率(%)53.81%48.32%42.57%
总债务/EBITDA(X)10.068.887.18

项 目2011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3,979,6373,293,7382,456,639
流动资产小计438,501294,914210,928
长期投资30,53627,84018,368
固定资产净值2,133,0731,659,2391,357,327
在建工程1,345,9351,278,203842,230
负债总计2,412,6751,891,8011,303,386
流动负债小计587,053581,241448,570
长期负债小计1,825,6221,310,560854,816
权益合计1,566,9621,401,9371,153,253
负债和权益总计3,979,6373,293,7382,456,639
资产负债率(%)60.63%57.44%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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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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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丽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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