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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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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2-029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06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06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近期,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下称“东昌金属”)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能集团”)签署了《锗产品供应合同》,由东昌金属向汉能集团供应共计375 吨二氧化锗产品,供货期限自2012年7月至2018年。为保证正常生产、按时供货,东昌金属拟对外采购部分原料进行生产。鉴于目前流动资金不足,东昌金属拟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用作流动资金,公司同意东昌金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2-030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下称“东昌金属”)申请,为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东昌金属拟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用作生产流动资金。公司拟同意东昌金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2年6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东昌金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2、住所:东川区铜都镇姑海村

3、法定代表人:朱知国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贰仟贰佰万元正

6、实收资本:贰仟贰佰万元正

7、成立日期:2005年6月15日

8、经营范围: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企业在办理了环保、安全生产的许可证后,可开展锗产品生产销售;矿产品购销;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项目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9、东昌金属主要财务数据(2012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201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项目2012年3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总资产6,099.986,072.21
负债总额(万元)2,940.152,802.39
净资产(万元)3,159.833,269.82
 2012年1-3月2011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1,214.537,681.28
利润总额(万元)-113.79568.75
净利润(万元)-109.99568.60

10、目前,东昌金属银行信用等级为5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昌金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将于近期签署上述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近期,公司及其东昌金属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能集团”)签署了《锗产品供应合同》,由东昌金属向汉能集团供应共计375 吨二氧化锗产品,供货期限自2012年7月至2018年。为保证正常生产、按时供货,东昌金属拟对外采购部分原料进行生产。鉴于目前流动资金不足,东昌金属拟向银行贷款8,000万元用作流动资金,公司同意东昌金属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6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末净资产的5.91%。

本次担保系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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