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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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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加强汛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调控
□本报记者 王颖春

 □本报记者 王颖春

 

 发改委18日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汛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调节制度,制定完善汛期农产品应急保供稳价工作预案。

 通知表示,一旦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投放储备、组织货源,增加市场供应。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地方要积极发挥基金作用,通过补贴等手段,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促进价格稳定。已经建立平价商店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作用,采取临时性增加补贴等措施,督促平价商店保障供应、保证质量,坚持平价销售,不得跟风涨价。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汛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市场价格巡查,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之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正常价格秩序的行为和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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