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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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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2—008)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0日

 ●除息日:2012年6月21日

 ●现金红利到账日:2012年6月2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 年5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646,115,8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32,305,791.3元。

 4、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45元;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5元。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0日

 2、除息日:2012年6月21日

 3、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置业有限公司以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部分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电话:022-85689999转8308 传真:022-85689868

 联系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中北楼

 邮政编码:300384

 七、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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