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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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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6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495.1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2%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2年6月14日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名称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标普500指数(QDII)
基金主代码0500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名称证监许可[2012]28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2年5月15日

至2012年6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2年6月1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13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310,166,385.6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16,239.97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10,166,385.64
利息结转的份额16,239.97
合计310,182,625.61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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