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6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2-2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新世纪公司于近日办理了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新世纪公司此前因融资将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56%)质押给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岗支行(下称“东莞银行凤岗支行”)。新世纪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办理上述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56%)的解除质押手续,并于同日办理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7%)的质押手续,质权人仍为东莞银行凤岗支行,质押期限从2012年6月12日起至双方协商解除质押止。以上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0,678,684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6.48%,其中已质押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0,5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16%。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