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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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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8日上午10:0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共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2,421,1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发放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孙建江先生(持有24,508,170股)回避表决该议案。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57,912,987股,其中,赞成股157,912,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章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及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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