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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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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上海银联部分
银行卡网上直销业务功能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方式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本公司与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联”)合作,面向南京银行借记卡、长沙银行借记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金华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现将业务详情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2012年6月11日起

二、 业务开通范围: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南京银行借记卡、长沙银行借记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金华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已开通网上交易方式的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开立基金账户、修改账户信息、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现金宝等相关业务,暂不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现金宝定期定额充值业务。

五、操作说明

1、持有本公告列示借记卡的投资者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按照提示申请开户。

2、完成开户手续后,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六、费率情况

1、通过上海银联支付渠道并使用上述银行卡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可享受前端申购费率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相关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执行原申购费率(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

通过上海银联支付渠道并使用上述银行卡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进行基金转换的,由中银货币A、中银货币B、中银增利、中银双利B、中银转债B转换至原申购费率非0的基金时,可享受申购补差费率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若转换入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则执行原申购费率。其他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不享受优惠。(具体参见中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交易费率表)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法律文件。

赎回费率依照基金合同中的规定执行,相关费率与网下(柜台模式)相同。

通过上海银联支付渠道并使用上述银行卡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使用“现金宝”业务适用“现金宝”业务相关公告中的交易费率,“现金宝”业务详情参见《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平台开通“现金宝”业务的公告》。

2、在使用上海银联渠道上述银行卡认/申购基金时,需要支付由上海银联收取的跨行转账手续费,在赎回/转换基金时,则无须支付转账费。银联跨行转账手续费表如下:

金额银联跨行转账手续费
小于等于5000元2元/笔
5000元以上至5万元(含)3元/笔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5元/笔
10万元以上8元/笔

本公司可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客户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银联电子支付网站:www.chinapay.com

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

八、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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