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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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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号文《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广东证监局广东证监【2012】9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作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中期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公司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

 2.召开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本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2年6月18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听取《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2年4月21日、6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2日,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3.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股东帐户、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79;

 2.传真: 0754-88857179;

 3.联系人:蔡岳雄、方旭如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6日

 附件: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的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列明授权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明确指示)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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