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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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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质疑
中技桩业称不存在虚假宣传
□本报记者 陈光

 □本报记者 陈光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预披露材料后,遭到同行质疑其存在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近日,中技桩业公开回应称,不存在虚假宣传、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公司所有提供给法庭的证据都是真实的。

 此前,江苏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曾就中技桩业披露的招股书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技桩业提供的法院判决书(2012)镇知民初字第75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建华管桩的诉讼请求。镇江中院认定,中技桩业2011年1月10日和2012年4月19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均不存在虚构事实、片面宣传的陈述,也不存在会引人误解的情况。根据判决书显示,法院针对中技桩业招股书“业务与技术”中相关陈述进行了评判,并做出了支持中技桩业招股书相关说法的认定。

 除了建华管桩提出的虚假宣传诉讼外,中技桩业在4月19日发布预披露材料后,还遭遇同行在专利权以及不正当经营等方面的质疑。中技桩业招股书显示,其核心专利多次遭遇无效申请,对此中技桩业表示,在近期多个行政申诉、诉讼案件中,公司都陆续取得相关部门的有利判决。其法律顾问还表示,多数质疑皆是竞争者为阻碍中技桩业上市设下的技术性绊子,“(这些案件)牵扯了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于社会公共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另外公司对于某些同行涉嫌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公司利益并违法的行为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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