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2012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否。
二、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45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共计分配25,680,000.00元。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1号深圳直升机场;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黄建辉、苏韶霞;
咨询电话:0755—26723697,26971630;
传真:0755-26971630,2672643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