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6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2-3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实施统一收费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接获广东省物价局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统一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根据通知,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内的深圳惠盐高速公路项目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通知,广东省高速公路项目自2012年6月1日零时起按照以下原则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方案”):(1)四车道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基本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基本费率为0.60元/标准车公里,一至五类车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2)互通立交匝道按平均长度折半计入收费里程;(3)收费标准计算以1元为最小收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新收费方案实施前后深圳惠盐高速公路适用的收费系数如下:

类别收费系数
调整前调整后
一类车
二类车1.5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3.5

根据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数据,若假设2011年全年实施上述统一方案,以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的深圳惠盐高速公路2011年的实际车流量为基础进行估算,且不考虑统一方案实施后可能对路网内车流量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本公司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9%。

就2012年而言,上述方案自6月1日起实施,影响期为7个月,预计对2012年的净利润有一定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