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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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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土壤修复自主技术
——访中科院地理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
□本报记者 郭力方

 □本报记者 郭力方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业占环保产业的产值最高达35%,但在我国,目前这一数字不到1%。一方面意味着该产业在国内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也映射出土壤修复在中国仍处于初级阶段。陈同斌指出,目前国内企业绝大部分仍采用国外引进的物理化学修复技术,这些技术大多在中国“水土不服”,因此自主研发替代空间大。此外,与众多环保产业门类相同,监管标准缺失、投融资体制亟待创新是土壤修复产业化面临的最大瓶颈。这也决定了国内土壤修复“十二五”期间仍难全面启动商业化进程。

 引进技术“水土不服”

 中国证券报:土壤修复作为一个环保新兴门类,如何看待其在整个国家环境保护战略中的地位?

 陈同斌:国家环境保护战略从大气、水和土壤三大领域开展。大气和水污染治理过去提的比较多,而我国土壤修复事业尽管起步较早,在“六五”时期就已被提出,但随后没有很好地发展。

 土壤环境修复事关总体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发展修复产业迫在眉睫。土壤污染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产品卫生品质以及地下水、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进而威胁广大民众的健康。鉴于目前已经发现大量土壤污染问题,修复工程的产业化示范工作应尽快实施。

 中国证券报:据了解,目前有关土壤修复的技术种类多达上百种,如何看待这些技术未来的市场应用前景?

 陈同斌:目前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技术尽管种类繁多,但主要分为三个大类,即净化(通过植物如蜈蚣草和东南景天等来修复污染土壤)、钝化(通过海泡石等矿物吸附重金属元素)和避害(用“客土”来转换污染土壤)。

 从目前来看,以客土和换土为代表的物理方法,以及向污染土壤中添加改良剂、钝化剂等化学方法,均存在治理效果容易反复、治理费用高等缺点,而通过原位植物修复、完全焚烧等技术对污染土地进行修复的生物治理方法则因为实施简便、投资较少及对环境破坏小,异位填埋具有快速、简便的特点,但不适合于作为主流技术在全国大范围推广。

 并且,传统的物理化学处理技术均从国外引进,来到中国后因为不适应中国土壤特性而“水土不服”,这就需要因地制宜地加大国产技术的力度,而生物治理技术近年来国内众多研究机构均做了研发工作,目前也取得了初步进展。从产业发展长远前景来看,生物处理技术也更适应于农田土壤污染的修复,随着国家对于农田污染的重视力度进一步加大,生物处理技术也将迎来广阔市场空间。

 监管及投融资机制缺位

 中国证券报:土壤修复产业化进程启动需要克服哪些瓶颈因素?

 陈同斌:国内土壤修复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理论探索十分活跃,技术发展不断完善,但规范的工程实例和产业发展经验尚少。产业发展初期容易遇到行业标准及监管制度不到位的情况,这在土壤修复行业也是最大的瓶颈因素。

 与水、大气污染控制指标相对系统规范相比,土壤重金属修复领域仍没有一部完整全面的技术标准作为规范。产业发展初期便遭遇市场较为混乱,明确的技术标准及市场监管系统都未形成,这同样很大程度限制了行业的发展。

 土壤修复市场门槛较低,甚至一些简单的土木转移填埋也可以成为企业的支撑。土壤环境修复产业同样又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一些缺少技术实力的企业仅仅将修复工程变成土方工程,污染场地的土拉出后,只是进行异地堆积而非处理,造成土壤污染的异地扩散。政府应制定明确的技术标准及市场监管系统,引导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报:在投融资体制方面,是否也存在类似水务和大气治理方面的难题?

 陈同斌:对。土壤修复项目动辄投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而且工程实施周期长,这些对于社会资本参与都是巨大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单靠政府财力难以维系,需要鼓励各种社会资本参与其中。

 这也需要政府在制定出台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建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制度环境。例如,针对开发商进行污染土地开发时土壤修复投入成本巨大且无法随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而调整房地产项目售价的问题,建议政府进行合理成本核算,允许土壤修复列入土地开发成本中,这样可大大提高目前作为城市土壤修复责任主体的开发商的积极性。

 此外,国家应提倡绿色信贷,鼓励社保基金等中低回报期望资本的流入,防止以投机暴富为目的的高风险资本扰乱尚处在初生期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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