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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3日,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光”)减持股份的通知,荣光2012年5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6.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2-5-23 | 13.06 | 766.36 | 1.73 |
| 合 计 | —— | —— | 766.36 | 1.7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254.5679 | 9.63 | 3,488.2079 | 7.8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6.3677 | 1.74 | 0.0077 | 0.00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88.2002 | 7.89 | 3,488.2002 | 7.89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荣光的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荣光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利浩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荣光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陈利浩先生、荣光2011年4月12日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合计持有公司25.57%的股份。截止2012年5月23日,陈利浩先生、荣光合计持有公司21.26%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