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5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3.6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2012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五、股票期权未行权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实施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15.85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联系人:徐鸽
3、咨询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4、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