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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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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12-009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7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5日

 ● 除息日:2012年5月2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1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在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5月2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93,718,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115,595.90元,结存未分配利润1,431,522,615.87元,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5日

 2、除息日:2012年5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一)公司对股东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大连国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所得税自行交纳,本公司不代扣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 0.3 元。

 (二)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依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个人投资者和QFII投资者,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每股派发0.27元;对于其余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一号

 联系电话:0411-83880798

 传 真:0411-83880798

 邮 编:116001

 七、备查文件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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