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下称“化医集团”)的通告,化医集团于2012年5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部分公司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二、增持的目的及计划: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化医集团对渝三峡未来产业发展态势及行业地位的提升充满信心。通过本次增持,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大主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化医集团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部分的股份)。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增持期间:本次增持期间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化医集团于2012年5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011%,本次增持前,化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288,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3%,本次增持完成后,化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308,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3%。
六、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化医集团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价若低于9元/股,增持股份数量2万股——346万股,占总股本的0.00011%——1.99%。增持实施条件若未达成,不再继续增持。
八、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九、公司控股股东化医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化医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