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编号:2012-01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1.80000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2,9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24,35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2年5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项目 | 变动前总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数 | 变动后总股本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05 | 3,802 | 11,407 | 0.004% |
|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605 | 3,802 | 11,407 | 0.004% |
| 其中: | | | | |
| 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605 | 3,802 | 11,407 | 0.004% |
| 4、外资持股 | | | | |
| 其中: | | | | |
|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2,892,395 | 141,446,198 | 424,338,593 | 99.99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82,892,395 | 141,446,198 | 424,338,593 | 99.99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4、其他 | | | | |
| 三、股份总数 | 282,900,000 | 141,450,000 | 424,350,000 | 100%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5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215 |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
| 2 | 08*****115 | 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24,350,000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9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蔡少雅
咨询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电话:0595-85337766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2-01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八、十九条约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此,同意公司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激励总数调整为307.5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6.16元,激励对象享有的期权份数相应调整。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价格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七匹狼公司本次期权调整系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而进行,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董事吴兴群先生及董事洪清海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以及巨潮网2012年4月28日《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依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鉴于此,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22.72元/股,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7,950万股。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2-020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该修订稿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2010年12月15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1年1月6日,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予公司18位激励对象合计265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1年1月7日,行权价格为24.63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七匹狼股票的权利。
因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2011年5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4.43元。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8名激励对象调整为14名,首次授予数量由265万份变更为205万份。同时因预留部分未在2011年12月31日前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期权总额由290万份调整为205万份。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12年4月24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11年末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2012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八、十九条约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现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Q = 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05万份×(1+0.5)=307.5万份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在派息调整行权价格情况下,P值不能低于对应每股净资产)。
2、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派息后的行权价格=24.43-0.2=24.23元
转增后的行权价格=24.23元÷(1+0.5)=16.16元
经过本次调整,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激励总数调整为307.5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6.16元,激励对象享有的期权份数相应调整如下:
| | 姓名 | 职务 | 原始获授期权数量(万份) | 调整后获授期权数量(万份) | 获授期权数量占总期权数量的比例 |
| 1 | 吴兴群 | 董事、副总经理 | 20 | 30 | 9.76% |
| 2 | 洪清海 | 董事 | 20 | 30 | 9.76% |
| 3 | 江涛 | 营销中心总监 | 50 | 75 | 24.39% |
| 4 | 魏玉瑶 | 行政人力总监 | 10 | 15 | 4.88% |
| 5 | 余如 | 华北区大区总监 | 20 | 30 | 9.76% |
| 6 | 朱民 | 华南区大区总监 | 20 | 30 | 9.76% |
| 7 | 万国华 | 西北区大区总监 | 15 | 22.5 | 7.32% |
| 8 | 吴剑青 | 上海七匹狼总经理 | 15 | 22.5 | 7.32% |
| 9 | 孙年朗 | 财务部高级经理 | 10 | 15 | 4.88% |
| 10 | 陈洁云 | 营销中心货品部经理 | 5 | 7.5 | 2.44% |
| 11 | 蔡盈盈 | 营销中心工程部经理 | 5 | 7.5 | 2.44% |
| 12 | 赵莉 | 营销中心管理部经理 | 5 | 7.5 | 2.44% |
| 13 | 颜贻铿 | 营销中心商品分析部经理 | 5 | 7.5 | 2.44% |
| 14 | 林俊航 | 营销中心促销部经理 | 5 | 7.5 | 2.44% |
| 合计 | 205 | 307.5 | 100%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七匹狼公司本次期权调整系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而进行,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期权调整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2、七匹狼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2-021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即以2011年末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9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根据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和2011年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11月8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4.27元/股(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22.72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34.27-0.20)/(1+50%)=22.72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3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7,950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1+总股本变动比例)=5,300×(1+50%)=7,95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上限。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