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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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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为其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申请20,000元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同意为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申请10,000元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同意为其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支行申请10,000元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70,000.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2-00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预计2012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交易额将达到9000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股东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海洋石油工程设备方面的合作交易额约1000万元左右。

2、公司与股东单位——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上海中浦供销有限公司在特种不锈钢和钛钢等原材料采购方面的交易额约8000万元左右。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2-F105室

法定代表人: 周学仲

注册资本:388,944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工程、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工程、管道输送工程、油气处理加工工程、油气化工及综合利用工作)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它海洋工程施工;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外经营合作(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内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物运输(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国际航线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持股比例7.5%)

2、中浦供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乳山路98号803室

法定代表人:胡建民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普通机械及成套、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辅料(除危险品),润滑油、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文化办公机械、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百货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及硅钢原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正常的商品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开、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竞争能力的提高。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上述关联交易将逐步降低,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胡建民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蓝科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蓝科高新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9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了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00元。截至2011年6月1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270,176.88元,募集资金净额827,729,823.12元。截止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 “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二个专项账户;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上海蓝滨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二个专项账户。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82,772.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95.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 595.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重型石化装备及空冷设备研发制造项目82,772.9882,772.9821,595.2021,595.2021,595.2026.09%一期车间2012年8月投入试生产;二期车间2013年8月投入试生产。不适用
合计82,772.9882,772.9821,595.2021,595.2021,595.2026.0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1年7月8日止,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188,301,960.91元。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正信审 (2011) 专字第010792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1年11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期限共计6个月。使用期限为6个月。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7,650万元(该决议已于2011年11月15日进行了披露)。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实施阶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1年6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62001400001051500000400,000,000.00164,334,424.92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104518425611435,560,000.00190,701,875.44活期
上海蓝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31001912800050000000200,000,000.0076,684.84活期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32785018010134300200,000,000.00184,098,228.25活期
 合  计 - 539,211,213.4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3030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BDO CHINA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地 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Address: 12th/F,7th Building No.16 Xi Si Huan Zhong Road,

HaiDian District,Beijing,P.R.China

邮政编码: 100039

Postcode: 100039

电 话: 86-10-5835 0011

Telephone: 86-10-5835 0011

传 真: 86-10-5835 0006

Fax: 86-10-5835 000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1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62001400001051500000400,000,000.00164,334,424.92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104518425611435,560,000.00190,701,875.44活期
上海蓝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31001912800050000000200,000,000.0076,684.84活期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32785018010134300200,000,000.00184,098,228.25活期
 合  计 - 539,211,213.45 

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3030号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蓝科高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蓝科高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1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蓝科高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蓝科高新公司2011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 蓝科高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蓝科高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 2012年4月26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 8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了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00元。截至2011年6月1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270,176.88元,募集资金净额827,729,823.12元。截止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 “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82,772.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95.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95.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重型石化装备及空冷设备研发制造项目82,772.9882,772.9821,595.2021,595.2021,595.2026.09%一期车间2012年8月投入试生产;二期车间2013年8月投入试生产。不适用
合计82,772.9882,772.9821,595.2021,595.2021,595.2026.0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1年7月8日止,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188,301,960.91元。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正信审 (2011) 专字第010792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1年11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期限共计6个月。使用期限为6个月。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7,650万元(该决议已于2011年11月15日进行了披露)。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实施阶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二个专项账户;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上海蓝滨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二个专项账户。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目 录页码
一、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二、附件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3
   
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1年6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827,729,823.12
尚未转出垫付发行费用(+)2,061,476.88
2011 年度利息收入(+)1,871,874.36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88,301,960.91
2011 年度使用(-)27,650,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500,000.00
2011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39,211,213.4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2年4月26日

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蓝科石化

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蓝科高新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729,823.12元。截至2011年6月15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67号”验资报告审核。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蓝科高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蓝科高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6200140000105150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10451842561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31001912800050000000)、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32785018010134300)(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四个专户之中。蓝科高新与国信证券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蓝科高新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新宇、彭朝晖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82,772.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95.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595.2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重型石化装备及空冷设备研发制造项目82,772.9882,772.9821,595.2021,595.2021,595.2026.09%一期车间2012年8月投入试生产;二期车间2013年8月投入试生产不适用
合计82,772.9882,772.9821,595.2021,595.2021,595.2026.0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1年7月8日止,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188,301,960.91元。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正信审 (2011) 专字第010792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1年11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期限共计6个月(该决议已于2011年11月15日进行了披露)。经核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500,000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公司募投项目处于实施阶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三、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开户行账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62001400001051500000164,334,424.9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市安宁支行

104518425611190,701,875.4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3100191280005000000076,684.8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32785018010134300184,098,228.25
合  计539,211,213.45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15,951,960.91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为188,301,960.91元。

公司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截至2011 年7月8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88,301,960.91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011 年7月1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88,301,960.91元。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述置换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11 年7月21日发布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临2011-004),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2011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76,500,000元。

2011 年11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使用8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期限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就上述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于2011 年11月15日发布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1-016),对该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500,000元。

经核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2,451,960.91元,其中:项目建设投入215,951,960.91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188,301,960.91元),实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5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39,211,213.45元(含银行利息1,871,874.36元以及尚未转出垫付发行费用2,061,476.88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2]3030号《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蓝科高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蓝科高新2011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蓝科高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各级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以便了解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1年12月31日,蓝科高新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蓝科高新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新宇 彭朝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重型石化装备及空冷设备研发制造项目215,951,960.91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500,000.00
合计292,451,9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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