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4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4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下午15:00至2012年4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勋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2人,代表股份135,585,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7%。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32,672,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4人,代表股份2,913,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共三个议案,全部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分为三个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33,468,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4%;反对2,116,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弃权0股。
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33,42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1%;反对2,116,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弃权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
3、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33,468,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4%;反对2,116,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弃权0股。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2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1%;反对2,161,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9%;弃权0股。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2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1%;反对2,116,4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6%;弃权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梅华、许瀚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