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郑万河、总裁刘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静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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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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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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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1年10月,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国际”)和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投”)分别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王府井国际认购30,016,986股,成都工投认购15,109,196股,上述股份均为限售股份,限售期至2014年10月。截至报告期末,王府井国际共持有公司股票227,032,55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7,015,57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30,016,986股;成都工投持有公司股票15,109,19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5,109,196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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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1)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向参股公司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借款6,995万元影响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增资入股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投资设立佛山市王府商业置业有限公司影响所致。
3)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等影响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是联营公司亏损影响所致。
2)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主要是收购成都王府井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变化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支付供应商货款影响所致;
2)本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支付投资款以及向参股公司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影响所致;
3)本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物业出租方往来款影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本公司之参股公司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借款9,900万元,用于该公司在佛山禅城区季华路A地块建设购物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借出6,995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43,000万元与广州雄盛宏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租赁佛山禅城区季华路B地块开发建设购物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同广州雄盛宏景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佛山市王府商业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500万元,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公司工商登记已办理完成。
上述A、B两个地块将统一规划,打造一个总体商业建筑面积近20万平米的大型购物中心。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2年2月17日和2012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广西桂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公司此前已披露,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尚无新进展。
3.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简称"东方资产")起诉陆氏实业(武汉)有限公司(简称"陆氏公司")、北京王府井百货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商业物业公司")等5家公司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相关事项以及一审、终审判决情况,公司此前已披露,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无新进展。
4.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向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39,088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枫华商业65%股权。报告期内,公司按增资协议约定,投入第一期注册资本金10,4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报告期内公司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王府井国际”)和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工投”)承诺其在2011年10月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公司购回。上述股份将于2014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该预案尚需等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派息预案后实施相关预案。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万河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