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维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童友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童友生

公司负责人李维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友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友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29,285,915.82543,205,475.58-2.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68,428,302.95-551,571,318.3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15-1.12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95,904.25-102.5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47-102.55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856,984.58-16,856,984.58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42-0.034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58-0.035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42-0.034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6,500.84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35,714.08太保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00场地租金收入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合计789,413.2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659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车锡平2,0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朱永红1,798,798境内上市外资股
CAO WENWEI1,70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SCBHK A/C KG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1,358,990境内上市外资股
陈柄均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JIASHAN SHEN1,187,245境内上市外资股
刘晓阳1,150,300境内上市外资股
王明辉1,146,416境内上市外资股
张柏青1,132,200境内上市外资股
徐秀芳1,060,000境内上市外资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种类项目期末数/本期数年初数/上期数变动幅度原因
资产负债表存货1,461,621.273,566,076.82-59.01%由于库存燃油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17,333,582.8810,501,907.2665.05%主要因为子公司天津市天海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预收集装箱押金增加所致
利润表营业收入27,521,034.8847,205,917.91-41.70%因航运市场低迷,公司减少航线及运力所致
营业成本28,509,389.3554,076,379.50-47.28%因航线及运力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35,714.08-8,148,212.28-110.26%因公司持有的“中国太保”A股股票价格波动所致
营业亏损16,829,323.1537,375,491.70-54.97%公司优化航线、控制成本所产生的效果
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5,904.2590,012,605.18-102.55%去年同期,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为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87,220.00189,111.004810.99%本报告期,出售“天顺轮”收到现金93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89,328.00-67,182,808.44-87.66%主要为去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2日与天海集团签署和解协议,并于2010年4月8日收到天津高院签发的(2009)津高民二初字第0005号《民事调解书》。目前,该《民事调解书》中所涉及的部分条款至今尚未履行,本公司已于诉讼时效到期日之前向天津高院递交了执行申请。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情况。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维艰

2012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