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定2012-2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投入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在其合并前业已存在的潜在损失和对外抵押、担保、诉讼事项,税务纠纷及资产产权纠纷造成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 1、该公司经营正常,未有财务危机的迹象,但本公司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
| 2、根据本公司2006年12月12日与牙克石市经济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特别约定,本公司受让五九集团和牙克石煤矿(现更名为呼伦贝尔牙星煤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后3年内,应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资金用于五九集团新煤炭资源的勘探和新矿井建设,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税项贡献率,同时,投入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 | 2、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及五九集团已投入勘探和新矿井建设资金75,298万元,通过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20万吨电石法PVC项目资金38,687万元。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5月2日与牙克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让牙克石市汇流河电厂南侧工业用土地183,054平方米,连同2007年4月协议受让的工业用土地218,909.0391平方米共计401,963.0391平方米。协议约定,受让人合同项下的受让宗地的投资总额不低于96,936万元,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865万元,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0,建筑密度不低于30%。如果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单位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出让方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即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 | 该公司项目仍在建设中,其中一期项目基本建成。 |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承诺为子公司五九集团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决议的有效期为至2012年4月27日。 | 1、截至资产负债日,本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提供借款担保累计7,500.00万元。 |
| 2、本公司承诺为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决议的有效期为至2012年4月27日。 | 2、截至资产负债日,本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累计0万元。 |
| 3、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确保本公司短期融资券能够按时足额兑付本息,我公司向主承销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2013年度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得通过,在该注册额度内发行的各期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间,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52.55%股权不以任何方式对外质押。 | 3、上述股权未对外质押。 |
| 4、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申请三年期并购贷款2亿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购五九集团33.33%的股权,该项贷款由第一大股东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本公司为本贷款提供信用反担保。 | 4、该贷款已获得,本公司为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用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质押一事提供信用反担保。2012年2月10日已偿还并购贷款2,500万元。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赵序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许新跃 | 董事 | 公务 | 赵序宏 |
| 谭劲松 | 独立董事 | 公务 | 冯大安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2,511,783,191.16 | 2,559,214,306.75 | -1.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309,220,694.86 | 1,280,881,333.77 | 2.21% |
| 总股本(股) | 736,064,000.00 | 736,064,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787 | 1.7402 | 2.21%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220,638,475.04 | 198,260,832.35 | 11.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538,653.39 | 30,358,682.63 | -12.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2,822,301.81 | 42,300,733.37 | -201.2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82 | 0.0575 | -201.2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61 | 0.0412 | -12.3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61 | 0.0412 | -12.3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5% | 2.16% | -0.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7% | 2.13% | -0.0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319.0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9,578.4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0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65,409.96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295.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2,653.5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3,824.70 | |
| 合计 | -259,147.43 |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53.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①新大洲本田1-3月份累计生产摩托车202446辆,销售摩托车218053辆(其中出口摩托车101306辆,出口创汇10824万美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9.46%和12.62%。该公司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562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2%;受国内摩托车行业整体下滑影响,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及受原材料成本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现净利润3513.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34%。②五九煤炭集团公司1-3月份生产原煤60.87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3.25%;销售原煤45.91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3.1%,因受煤炭销售价格上涨的影响,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685.35万元,实现净利润2876.24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28.71%和22.79%,且因控股公司受让原少数股东的股权而使合并持有五九集团的股份同比增加33.33%,五九集团本报告期内向本公司贡献利润2470.12万元,同比增长100.68%。③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因受削减部分微亏运输项目业务量等因素的影响,实现营业收入477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23%,并且受油价上涨和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使运输成本和期间费用大幅上升,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84.95万元,同比减少31.79%,向本公司贡献利润147.96万元。④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公司因受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本报告期内停产整修,亏损1010.32万元。
2、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28.77%,主要系五九煤炭集团经常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减少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4.25%,主要系五九煤炭集团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1.99%,主要系五九煤炭集团和上海房地产公司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60%,系控股母公司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较年初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3.33%,主要系控股母公司银行借款和短融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17.48%,主要系能源科技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8、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7.3%,主要系上海物流公司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27.02%,主要系五九集团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4.42%,主要系上海投资公司受让五九煤炭集团33.33%的股权而使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01.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五九煤炭集团应收煤款销售信用政策变化导致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大幅增加而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58%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因支付五九煤炭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款项而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
13、受上述第11及12项原因影响,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99.75%。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与枣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集团”)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书》,枣庄集团拟通过增资扩股或和股权转让方式,分别重组本公司子公司五九集团和能源科技,重组后本公司与枣庄集团分别持有目标公司五九集团51%、49%股权,分别持有目标公司能源科技各50%股权。该事项本公司已进行了适时披露。2011年12月27日本公司收到枣矿集团转来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鲁国资规划函[2011]174号文《关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重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两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原则同意该重组事项。目前,相关重组仍在推进之中。
2、2012年4月9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经营发展需要,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拟增资5,16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3,160.00万元。本次增资本公司拟出资4,128.00万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持有上海物流80%股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在上海和天津兴建物流基地。其中:上海基地计划投入资金8,000.00万元,天津基地计划投入资金3,600.00万元。
3、根据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牙政办字[2011]73号文《关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检修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自2011年12月停产以来,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仍处于停产状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0,88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 89,481,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瑞明 | 6,117,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汉生 | 2,410,60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2,182,2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西同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7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晓霞 | 1,909,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74,812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庆特 | 1,545,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磊 | 1,48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