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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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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徐建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黄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双梅

公司负责人徐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双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37,606,384.02744,072,963.24-0.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02,673,550.19303,841,550.14-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3852.39-0.2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509,822.87-101.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100.29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885.68100,885.68-99.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0.001-99.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0.001-10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10.001-99.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390.039减少7.7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5-0.05减少6.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780,544.1本期应收取的相关企业的资金占用费扣除应交流转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06,556.6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所得税影响额-206,711.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315.57 
合计239,960.0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99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刚泰集团有限公司22,760,986人民币普通股
张菊红1,079,63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市建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980,880人民币普通股
赵为民835,700人民币普通股
钟履明690,200人民币普通股
李德志529,900人民币普通股
邹明525,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龙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童全康470,001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8,34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4.72%,主要系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房款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4.48%,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将拆借给其他公司资金收回所致。

(3)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所致。

(4)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预收账款结转收入相应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5) 应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6.42%,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开发成本结算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9.19%,主要系本期支付职工上年年终奖所致。

(7) 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2.75%,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缴纳税款所致。

(8)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77%,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往来业务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 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9.47%,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未确认房产收入所致。

(2)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未确认收入所致。

(3) 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2.99%,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房产业务萎缩,相应费用减少所致。

(4)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30.17%,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出资金计提利息收入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出资金本期收回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母公司销售钢材业务增加所致。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往来业务款项所致。

(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母公司本期钢材业务采购款项支付所致。

(4)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期数增加,主要系母公司销售钢材业务增加所致。

(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往来性资金减少所致。

(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收到企业间资金拆借款项所致。

(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本期数较上期数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支付企业间资金拆借款项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 年4 月30 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1 年5 月3 日停牌,期间又因重大事项需要与有关部门沟通论证,故每5 个工作日向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一直持续到本定期报告披露日,尚未复牌。

2、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2000万人民币认缴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的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鸿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587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哈尔滨申格体育连锁有限公司已经完成有关增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投资属于总经理的权限范围,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方式作出了该项投资决策。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1、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并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遵循前述所有承诺以外,还分别承诺: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的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经核查,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刚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2,760,986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2009 年04月29日到期解除限售。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止,刚泰集团有限公司未曾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并已实施完毕。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26,888,5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8,885.63元。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刚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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