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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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士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旭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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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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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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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2年将所持有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8%[其中直接持有45%,通过湖北武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公司持有湖北武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华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价格为106,000,000.00元。
2.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3,751,136.57元较年初余额3,970,565.29元增加了1,505.5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华普投资公司的首笔股权转让款60,000,000元。
3.营业收入本期数为3,549,087.07元较上年同期数2,566,451.05元增加38.29%,主要系报告期内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收入增加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为152,437.68元较上年同期数107,556.34元增加41.73%,主要系报告期内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收入增加所致。
5.销售费用本期数为23,233.94元较上年同期数7,355.61元增加215.87%,主要系报告期内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佣金及代理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数为2,059.89元较上年同期数1,679,397.03元减少99.88%,主要系报告期内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天宏业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对公司影响暂时无法估计。中地公司于2011年4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不予执行【200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73号仲裁裁决的申请书,目前正在审理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土庆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编号:2012-016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召开。公司已于2012年3月24日和2012年4月11日将本次会议的通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05,671,418股,占公司总股本508,837,238股的20.77%,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士庆先生主持。经出席的全体股东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105,671,418股,同意票105,671,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票105,671,418股,同意票105,671,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票105,671,418股,同意票105,671,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有效票105,671,418股,同意票105,671,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有效票105,671,418股,同意票105,671,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票105,671,418股,同意票105,671,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彭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票105,671,418股,同意票105,671,41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由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法宝、朱莉莉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仁德京股会字[2012]第0426号)。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