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27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剑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春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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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报告期末债券持有人持债情况表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12月28日,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天津泰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31,518.05万元。因交易日迫近年末受让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交易款项。截至2011年12月31日,泰达控股尚有155,180,500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泰达园林应付公司分红款87,207,368.79元。
2012年2月28日,泰达控股已付股权转让款155,180,5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园林已支付分红款75,000,000元,剩余12,207,368.79元尚未支付。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09年5月25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10年,预计租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550.23万元。于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季度租金,共分四十期支付。本报告期,公司向泰达集团支付租金637,556.90元。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份额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了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增资渤海证券并认购其他股东放弃增资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证券增资,按照股权比例认购其增发股份并认购其他股东放弃认购的份额,增资金额不超过4.5亿元,预计公司所持渤海证券的比例将不高于27.74%、不低于27.04%。
证监会于2011年6月17日发布了《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其中第八条规定“入股股东对其他企业的长期投资余额(包括本次对证券公司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入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我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24.62亿元,期末净资产为27.30亿元。若依股东大会决议的增资金额,则我公司长期投资余额超过了期末净资产。鉴于此,公司拟重新确定本次对渤海证券的增资金额:拟以现金方式直接认购渤海证券增发股份1.78亿股,增资金额2.67亿元。公司所持其股权的最终比例将根据渤海证券最终的增资方案确定。
因该事项系关联交易,须提交将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依据《公司证券市场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证券市场投资,如申购新股中签则于上市当日出售股票。截至报告期末,申购成功的新股均已出售。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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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张军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2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6日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15:00至2012年4月26日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报告厅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99名,代表股份529,460,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817%。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97,882,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416%。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95人,代表股份31,578,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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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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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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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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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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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审批2012年度贷款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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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审批2012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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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提供4.5亿元委托贷款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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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于向大连项目公司提供6.5亿元借款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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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审批2012年度向泰达集团支付担保费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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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泰达集团回避表决。
11.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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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1年度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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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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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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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维先生、李兆存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