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2-2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芭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5000051,发证时间:2011年11月15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贵港芭田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年内(2011年至2013年)可享受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贵港芭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贵港芭田2011年度财务数据,亦不影响本公司此前披露的2011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