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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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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8 股票简称:武汉控股 编号:临2012-021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隧道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公司”)与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11月作出裁决。2012年2月,隧道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上述裁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详情见《中国证券报》2011年12月2日、2012年2月4日相关公告)

 2012年4月23日,隧道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鄂武汉中仲监字第00033号】、《执行通知书》【(2012)鄂武汉中执恢字第00032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隧道公司请求撤销武汉仲裁委员会(2011)武仲裁字第00750号裁决书的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执行通知书》责令隧道公司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如下义务:1、隧道公司向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本金人民币65,085,210.46元;2、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承担本案仲裁受理费及申请执行费。

 隧道公司现正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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