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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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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田力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1,170,594,450.021,195,212,682.66-2.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464,856,048.93455,837,302.231.98%
总股本(股)246,542,015.00246,542,015.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891.852.1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142,279,184.23114,043,410.042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483,294.443,692,891.9475.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55,920.69-32,652,256.44-89.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144-0.1324-89.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630.015075.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630.015075.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0.83%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0.45%0.6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657.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147.45 
所得税影响额-16,250.58 
合计346,553.9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21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42,847,964人民币普通股
孙希阁1,840,890人民币普通股
张晓寅1,354,560人民币普通股
黄杰1,252,880人民币普通股
关嘉艺1,195,389人民币普通股
侯丽秋1,159,700人民币普通股
郁谦1,085,800人民币普通股
鲍薇1,041,1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智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41,10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34,93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应收账款

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25,628,589.78元,本期应收账款余额203,377,603.98元,较上年末增加61.59%,主要系春运期间销售收入增加及本期销售情况好于往期,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二)预付款项

上年末预付账款余额3,381,459.88元,本期预付账款余额4,895,620.76元,较上年末增加44.77%,主要系春运期间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三)预收款项

上年末预收账款余额2,346,042.30元,本期预收账款余额4,308,470.88元,较上年末增加83.65%,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四)应付股利

上年末应付股利余额1,606,133.71元,本期应付股利余额7,502,440.32元,较上年末增加5896306.61元,主要系三亚航食计提股利款所致。

(五)财务费用

上年同期财务费用902,784.17元,本期财务费用6,283,099.1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80,314.99元,主要系各家新增借款后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报告期,时值春运期间,配餐量大幅增长,各航食企业收入、利润均有增加。其中新华航食一季度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300万元,主要是收入规模的扩大,地面、周边配餐业务开展形式良好,且地面业务创造利润较高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履行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订立的《托管协议》,据此协议,本公司拥有对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6%股权除股权收益和处置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

2、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履行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配餐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三年。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机构独立、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商业控股、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形成的宝商集团对商业控股5049.23万元负债,在置入资产业绩高于本次交易前宝商集团业绩的情况下,债务3年停息挂账,该部分资产所产生的收益也由宝商集团享有,锁定期满之后由商业控股与宝商集团协商该债务的处理方案,或以资产、现金形式清偿债务,或免除、部分免除该债务;关于宝鸡商业中山路房产瑕疵、宝鸡商业出资资产中,存在部分承租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形,同时存在部分租赁土地上自建房屋,或租赁房屋改扩建的情形,商业控股承诺永远不向宝商集团追索,并愿意承担该等资产可能给宝商集团造成的全部损失;关于宝商集团尚未取得全部债权人同意转移相关债务承诺:因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转移而导致宝商集团或者因该部分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而导致宝鸡商业遭受的任何损失,商业控股将在接到宝商集团或宝鸡商业通知后十日内无条件全额补偿其各自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就商业控股与宝商集团的重大资产置换事宜, 商业控股承诺:如因商业控股原因导致宝商集团、航食公司承担超出《资产置换协议》所涵盖范围之外的经营损失,商业控股将代宝商集团、航食公司承担。海南航空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航空与上市公司及航食公司之间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海南航空与上市公司及航食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上市公司及航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承诺维持航食公司业务经营稳定性。履行中
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田力维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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