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南华夏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1日,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嘉公司”)由于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南高院”)起诉湖南华夏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科技”)。兆嘉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华夏科技向兆嘉公司支付赔偿金4963.31069万元,违约金人民币4963.31069万元;2、请求判令华夏科技赔偿兆嘉公司因其违约给兆嘉公司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人民币2329万元;3、请求判令由华夏科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上述事项我公司已于2011 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
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2011年3月8日,华夏科技向湖南高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至长沙中院审理。2011年3月24日,湖南高院裁定该案移送长沙中院管辖。2011年4月11日,兆嘉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湖南高院裁定,指定湖南高院审理。2011年6月7日,最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1年12月7日,长沙中院发出《受理通知书》,正式将立案手续办理完毕。
2012年2月8日,华夏科技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兆嘉公司向华夏科技支付欠款、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9998万元,并承担受理费等所有相关诉讼费用。兆嘉公司已于2012年4月23日收到长沙中院寄出的《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
二、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未披露的小额诉讼
2011年12月30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住汇智实业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稳而兴实业有限公司深源塑胶五金厂和香港腾达实业公司,起因为深圳市稳而兴实业有限公司拖欠租金及其它费用,请求判令深圳市稳而兴实业有限公司深源塑胶五金厂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共计195.93万元,香港腾达实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诉讼事项已经在公司2011年度报告和2012一季度报告中披露。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小额诉讼。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判决,所以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