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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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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宋礼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谷新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永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资产总额 (元)611,319,615.10603,651,634.58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50,476,757.62543,883,591.44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91262.87771.2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870,534.16218.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194.81%
 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1,857,144.0848,167,710.242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593,166.185,083,834.8029.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490.026929.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490.026929.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0.97%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7%1.00%-0.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宋礼华58,610,25058,610,250首发承诺2012-10-30
宋礼名15,052,50015,052,500首发承诺2012-10-30
付永标3,555,0003,555,000首发承诺2012-10-30
王荣海2,180,2502,180,250首发承诺2012-10-30
杜贤宇1,890,0001,890,000首发承诺2012-10-30
李星1,541,2501,541,250首发承诺2012-10-30
赵辉1,417,5001,417,500首发承诺2012-10-30
吴锐1,417,5001,417,500首发承诺2012-10-30
范清林1,235,2501,235,250首发承诺2012-10-30
姚建平1,215,0001,215,000首发承诺2012-10-30
张来祥967,500967,500首发承诺2012-10-30
盛海855,000855,000首发承诺2012-10-30
宋社吾810,000810,000首发承诺2012-10-30
陆广新742,500742,500首发承诺2012-10-30
何云南472,500472,500首发承诺2012-10-30
徐振山472,500472,500首发承诺2012-10-30
合计92,434,50092,434,5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42.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16,332.00 
所得税影响额-234,553.46 
合计1,279,136.26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8,23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李名非3,925,000人民币普通股
都卫星2,244,500人民币普通股
杨少民1,894,450人民币普通股
袁莉1,602,513人民币普通股
汪灶标1,586,250人民币普通股
张志红1,425,000人民币普通股
任涛1,048,500人民币普通股
管裕萍836,985人民币普通股
魏跃武807,491人民币普通股
张红801,100人民币普通股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66.82%,主要原因是预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款项增加所致;

2、其它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8.04%,主要原因是销售业务备用金借款、基建保证金及合作研发预付款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33.72%,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预提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全部归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35.38%,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支付了上年度计提的考核薪酬所致;

6、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全部归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7、其它应付款较年初增长43.58%,主要原因是预提市场销售费用及应付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6.91%,主要原因是加大市场销售投入所致;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26%,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10.19%,主要原因是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借款利息支出减少;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63%,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9.05%,主要原因是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减少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48.81%,主要原因是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8.52%,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增长所致;

1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9.69%,主要原因是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6,185.71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42%;营业利润为 619.7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3%;

利润总额为771.0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6.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3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9.69%。

报告期内实现生物制品营业收入3378.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0%,实现中成药营业收入1492.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29%,实现化学合成药营业收入1307.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0%。

(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募投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公司以发展战略为指引,围绕 2012 年公司工作重点,在注重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快推进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在产品销售方面,改革销售体制的举措催生了内动力,效果初步显现。报告期内,中成药销售呈现较快增长,生物制品国内销售稳步增长,外销形势良好。公司将继续加快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及产品销售结构的调整,以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上市前股东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宋礼华先生、宋礼名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核心人员股东李星先生、付永标先生、吴锐先生、何云南先生(已辞职,详见本报告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王荣海先生、赵辉女士、宋社吾先生、陆广新先生、范清林先生、徐振山先生、张来祥先生、盛海先生、姚建平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其他核心人员股东杜贤宇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礼华、董事兼副总经理宋礼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就避免同业竞争于 2009年7月9日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做出了以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2、若公司认为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从事了对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公司。3、如果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公司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公司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 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 5、如因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报告期内,各承诺人均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269.50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48.77
报告期内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654.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季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季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预充式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生产项目4,200.004,200.00353.453,422.7281.49%2012年06月30日50.84不适用
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900.003,900.00372.753,742.1495.95%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肿瘤蛋白P185及瘦素(LEPTIN)生物检测试剂生产项目1,900.001,900.00348.57990.4452.13%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新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00.003,700.00274.00758.7020.51%2012年06月30日0.00不适用
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900.002,900.000.001,796.9561.96%2011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6,600.0016,600.001,348.7710,710.9550.84
超募资金投向 
抗肿瘤药物替吉奥片剂项目1,150.001,150.000.00200.0017.39%2012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人源化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制开发及人源化抗体生产技术平台2,200.002,200.000.00743.5533.80%2012年12月31日0.00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6,000.006,000.003,000.006,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9,350.009,350.003,000.006,943.550.00
合计25,950.0025,950.004,348.7717,654.5050.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11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预充式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生产项目、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肿瘤蛋白P185及瘦素(LEPTIN)生物检测试剂生产项目、新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预计完成日期2011年3月31日,调整后完成日期2012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2011年5月28日,公司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将进行Her2单抗临床前安全性评价及药代动力学研究,研究开发价款为2,220,000.00元,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支付该合同首期款1,550,000.00元。

截至2012 年3 月31日止,该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7,435,485.72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2012年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适用
(1)在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根据医药市场的变化,审慎决策,及时优化了投资方案,减少了相应的投资,节省了投资资金。

(2)公司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的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出现结余的原因是由于技术合同约定项目实行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导致该项目尚有部分设备和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均以专户形式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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